宁夏中银绒业2018年报分析

  • 作者:CPA概念股
  • 来源:互联网
  • 时间:2020-01-29 18:30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保留意见

我们审计了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绒业)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除“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银绒业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

1、应收款项事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二)所述,中银绒业部分客户的应收款项期初余额为71,807.02万元、期末余额为71,599.10万元。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就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情况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存货事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五)所述,中银绒业受银行质押的存货余额121,997.04万元,我们按照审计程序对存货进行监盘,在监盘过程中,因受到存货品质鉴定时间的限制,无法获得中银绒业对各类羊绒原料及羊绒制品品质(包括不限于纤维定性、净绒率、强度、支数、含绒率等)相关的外部鉴定资料,无法判断上述指标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影响、无法判断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3、出口退税事项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五、(四)所述,截至2018年12月31日累计应收的出口退税款24,477.07万元,其中:2015年形成的应收退税款1,375.41万元、2016年形成的应收退税款14,976.80万元、2017年形成的应收退税款6,363.38万元、2018年形成的应收退税款1,761.48万元。上述应收出口退税款中银绒业已填列《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并经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国家税务局签章确认。中银绒业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将上述应收出口退税款做为进项税额转出列报,在财务报表中列示为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我们无法实施满意的审计程序以就上述应收出口退税款能否返还及何时返还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4、持续经营事项 财务方面

中银绒业2018年末净资产为负数,存在大量已到期但未偿还的到期债务,已被债权人上海雍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这种情况可能导致对中银绒业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确定性。财务报表附注并未对这一事实作出全面披露。

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保留意见




于2018年12月31日,中银绒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固定资产余额为人民币598,334.78万元。中银绒业于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我们就固定资产的减值实施的审计程序包括:

1、对重要固定资产进行抽盘,检查固定资产的状况及本年度使用情況等;

2、分析年末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评估对该资产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和进行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时采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

3、复核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业务独立性;

4、利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价评估专家基于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固定资产减值测试所采用的假设和方法,包括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等;

5、考虑在财务报表中有关资产减值的披露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反映了管理层关键假设所具有的风险。

2018 年12 月31 日,中银绒业合并财务报表中商誉的账面余额为30,595.94万元

针对中银绒业合并报表中商誉,我们为进行减值测试而编制的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或以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可收回金额实施了以下主要程序:

1、复核管理层对商誉所属资产组的认定,并评价认定的合理性;

2、复核管理层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方法,并评价方法的合理性;

3、对减值测试过程中依赖评估专家工作的,复核评估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和业务独立性;

4、评价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假设的适当性;评价测试所引用参数的合理性,包括预计销量、未来销售价格、采购成本、增长率、各项经营费用和折现率等;

5、检查与商誉减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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